毛泽东《今年的选举》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价值
作者:邱明,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副教授、主任记者。
原载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3年第10期
[摘 要]选举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关键环节。《今年的选举》是毛泽东阐发创建人民民主制度的一篇重要文献,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佐证。中央苏区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局部执政条件下大力推进选举运动:开展宣传动员;进行选民登记;明确候选名单;缩小选举单位;增加工农成分和妇女代表比例;召开选举大会;向选民做工作报告和收集群众提案;等等。这一系列举措唤醒了广大工农群众的阶级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为人民民主政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对当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今年的选举》;中央苏区;人民民主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
选举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关键环节。从井冈山斗争到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在建设工农民主政权的实践和探索中,始终把选举视为“最宽泛的民主”的首位工作,逐步摸索出适合中国具体实际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模式、步骤和方法,奠定了中国共产党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基础,为今天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借鉴。这一时期,毛泽东对选举工作的思考集中体现于《今年的选举》一文。
1933年9月6日,毛泽东在瑞金出席中央苏区南部十八县选举运动大会,做题为《今年的选举》的报告。报告全文刊登在当天《红色中华》头版和第二版,全文约5800字,副标题为“在南部十八县选举会议的报告”,刊头打上“以全苏区选举运动的伟大成功回答帝国主义国民党的五次‘围剿’!”这一通栏标语。围绕报告主题,本期《红色中华》还刊发了《中共中央组织局关于第二次全苏大会准备工作的决定》、红中编委的号召、各地选举的新闻等,为迎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苏大”)的选举运动营造宣传氛围。
《今年的选举》收录于《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是毛泽东早期阐发创建人民民主制度的重要文献,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佐证,但尚未得到学界足够关注。现有成果主要从史料梳理出发,概要介绍文献内容。笔者认为,深入研析此文,有助于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史的研究视域。
一、《今年的选举》发表的历史背景
(一)共产国际对中国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态度从左顾右盼转变为帮助指导
共产国际对中国建立苏维埃政权,起初存在“左顾右盼态度”,经历了曲折复杂的演变过程。大革命时期,共产国际反对在中国建立苏维埃政权,认为会刺激国民党左派。蒋介石和汪精卫背叛革命后,共产国际才放弃幻想,改变策略,重新考虑在中国建立苏维埃政权,但仍摆脱不了“城市中心论”的思想桎梏。
1927年9月,毛泽东、朱德等陆续走进农村建立小块根据地。共产国际对此有所了解并表示支持,但对中国在农村建立苏维埃政权缺乏必要认识。从“城市中心论”出发,10月,联共(布)中央就中国共产党如何建立苏维埃政权作了九项指示,第一项要求“尽快着手在所有大大小小工业化城市里建立工人、手工业者和士兵代表苏维埃”。1929年10月26日,共产国际致信中共中央,认为中国革命条件已经成熟,要求在城市建立苏维埃政权,提出“现在已经可以开始而且应当开始准备群众去用革命方法推翻地主资产阶级联盟政权,去建立苏维埃形势的工农专政”,影响了中共中央对形势的估量。由此,中共中央开始在中心城市组织武装暴动,尝试建立苏维埃——1930年5月召开的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便是反映。
随后,共产国际要求中国共产党尽快成立全国统一的苏维埃并通过民主选举建设苏维埃政权。1930年7月23日,共产国际执委会作出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号召“统一中国,建立独立的苏维埃国家;推翻国民党的政权,赞助并且发展苏维埃运动到全中国”,并规定“苏维埃政权的组织,应当求得完全依照选举的原则”。8月,共产国际东方部专门制订《关于中国苏维埃问题决议案——苏维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决议案》”),强调中国共产党“要担负起有系统的在村镇(乡)与城市之中建立苏维埃政权”的任务。决议案要求按照苏联模式建立全国苏维埃中央政权,强调“苏维埃政权胜利之后,革命委员会应当按照军事环境而由下层选举重新改组”,详细说明了从暴动中临时政权的组织形式到夺取政权后中央临时政府的选举办法。《决议案》规定,村级工农代表会议是最低苏维埃,由村级苏维埃联合选举代表与候补代表组成以城镇为中心的乡级苏维埃,以此逐级上升,直至选出中央临时政府。但是,《决议案》没有明确说明中央政府应该设在农村还是城市。红军攻打大城市的系列行动失败之后,共产国际迫于毛泽东等已在农村创建根据地的事实,只得承认在农村开展苏维埃运动同样重要,于是就多次指示中国共产党在湘鄂赣三省建立中央苏区。
中共中央为贯彻共产国际指示,制定《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成立中国共产党苏维埃区域中央局,召开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一苏大”),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这期间,共产国际积极帮助、支持和指导,对推进中国革命事业发挥了一定作用。
(二)国民党政府第五次“围剿”采取“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的策略
自四次“围剿”惨败后,国民党政府同帝国主义国家签订密约,紧锣密鼓地准备对中央苏区发动第五次“围剿”。1933年5月,蒋介石成立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7月,蒋介石又在庐山开办军官训练团,从军队的组织、编制和调配上做了一系列部署。
蒋介石吸取了四次“围剿”失败的教训,采取“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策略,推出一系列措施笼络民心。一是开展攻心战术,重点是整顿军纪,改变国民党政府和国民党军的负面形象。二是在经济上给予民众实际利益,纾解民生困难,如开展渐进式土地整理,对破败农村实行救济和保护,大力推广合作社等,企图动摇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基础。三是全面封锁苏区,严禁粮食、药品、食盐、军用品、火油、服装、布匹等重要物资进入苏区。四是改进政治组织,加强行政控制。蒋介石试图加强政权的社会控制力,如在省和县之间增设派出性专员公署,加强省和县的联系;对几县交界、鞭长莫及的区域设立特别行政区,就近控制;重建乡村保甲制度,使国民党权力体系垂直延伸到农村基层,反制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发展。国民党政府在政治、经济、社会上对中国共产党的残酷打压策略收到了一定效果。
毛泽东说:“今年的选举是正当着粉碎了敌人四次‘围剿’又在继续争取粉碎五次‘围剿’胜利的年头。”面对敌方大军压境、步步紧逼,中国共产党必须揭穿国民党政府的阴谋,宣传动员广大苏区群众保卫红色政权,捍卫土地革命成果,粉碎敌人的“围剿”。
(三)通过选举运动使群众成为苏维埃政权的主人
四次反“围剿”期间,全国苏区进行土地革命,深入开展扩红运动、春耕夏收运动、节省运动、查田运动,同时广泛实施婚姻法、劳动法、土地法等保障人民群众自由民主权利的法律,政权建设卓有成效。随着苏区不断扩大,选举运动能够在广阔的区域和稳定的环境下进行。要让苏区群众认识到苏维埃政权是工农政权,就必须赋予群众更多民主权利。民主选举是群众参与苏维埃建设的关键环节;群众参加选举,可以用投票体现自己的意志,加深对苏维埃政权的信任度与休戚感,以主人翁姿态管理巩固自己的政权。为此,党和苏维埃政府领导广大群众和红军,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选举运动。
第一次是1930年9月至1931年11月,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全国苏区开展选举运动,建立各级苏维埃,选举“一苏大”代表。1930年10月,针对苏维埃政权在许多地方没有成立或成立后沦为“空招牌”的问题,中共中央指出:“现在苏区最紧急的任务,便是普遍的建立起苏维埃政权与在已有政权的地方实行自下而上的改选。”1931年11月,“一苏大”胜利召开,中国第一个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由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次是1931年11月至1932年12月,各级地方重新选举苏维埃。1931年11月,中央苏区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政治决议案》指出:“为要改造苏维埃,首先必须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基本组织——乡苏维埃与城市苏维埃,建立起这个经常的代表会议制度的政府,政权的民主化必须发展。”12月,临时中央政府发布《关于苏维埃建设重要的训令》,指出过去各级苏维埃组织存在的多种问题,“尤其重要的,是选举手续不完备,不是用简单的群众大会,就是不按选举程序地去召集代表会议或主席联系会议以选举各级政府”,要求苏区的各级苏维埃政府积极整改。这次地方苏维埃选举比以往有较大进步。各地在选举委员会领导下以选民大会的方式进行选举,普遍建立了乡苏与市苏的经常代表会议制度。选民参选热情高涨,兴国与赣东北等地选民达到总人口数90%以上。大批工农先进分子被选进苏维埃,许多工人成为苏维埃骨干。
第三次是1933年6月至1934年2月,为迎接“二苏大”而开展的大规模全方位选举。这次选举运动为“二苏大”胜利召开打下了群众基础。正是在指导第三次选举运动期间,毛泽东发表了《今年的选举》。
(四)毛泽东亲自领导发动第三次选举运动并探索巩固新生的工农民主专政政权
毛泽东十分重视选举在苏维埃建设中的作用。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领导红军发动群众,推翻了代表资本家和地主利益的旧政权,建立了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工农兵政权。1927年11月下旬,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成立,这是井冈山根据地的第一个红色政权。1928年1月24日,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成立。由毛泽东修改的《遂川工农县政府临时政纲》规定,革命力量发展到全县时,“应立即召集全县工农兵代表大会,并选举正式人民委员会,为全县执掌政权的机关”。这是井冈山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的初步总结。随着红四军转战赣南闽西,各地红色政权纷纷成立。但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就政权问题指出:“县、区、乡各级民众政权是普遍地组织了,但是名不副实。许多地方无所谓工农兵代表会。”“名不副实”的主要原因是限于条件不可能开展层层选举。当时,政权负责人主要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党委提议推荐、群众表决的方式产生,这也是苏维埃选举的最初形态。这种选举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明确的“选举法”依据,采用群众大会方式进行选举,因此,多数群众还没有充分认识选举的重要性,选举大会没能吸引到多数选民参加。
1933年2月中旬,被撂在长汀休养了四个月的毛泽东受命回瑞金主持临时中央政府工作。毛泽东在政权建设上投入巨大精力,特别是为准备召开“二苏大”而发动了选举运动。6月8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召开“二苏大”,要求完成各级地方苏维埃改选。7月21日,针对以往选举单位过大、选民不易集中的情况,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重新划分行政区域,要求政府尽量接近群众。8月9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训令,强调“苏维埃选举是工农民主专政实施的重要关节”,指出这次选举运动是从乡、市一直到区、县、省、中央的完全改选。同时颁布了《苏维埃暂行选举法》,分为“总则”“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的手续”等9个部分,比以往的选举细则更为科学和严谨。8月31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再次发布“关于选举运动的指示”,责成各级苏维埃机关“必须注意加强苏维埃无产阶级的领导,提拔劳动妇女参加苏维埃工作,同时要注意当选人的工作能力”。
9月上旬,中央苏区南部18县和北部18县的选举动员大会先后召开。毛泽东在南部18县选举动员大会上做报告《今年的选举》,指出“今年的选举是一个非比平常的选举,是一个有伟大历史意义的选举”。据《红色中华》报道:“到会代表约五百左右”“这一报告于各地选举运动有极深刻的启发,全体代表静肃倾听,到散会时精神仍非常兴奋。”会议为期四天,圆满成功。中央内务部副部长梁柏台做《选举法》报告,会议结束时毛泽东还做了总结讲话。中央局宣传部发布的《拥护第二次全苏大会宣传大纲》号召:“每个苏维埃公民要积极的去参加选举,改造各级苏维埃政府。”中央内务部举办两期选举运动训练班,每期10天,受训达150多人。此后,各省相继开办选举运动训练班。
经过大量准备工作,中央苏区选举运动热烈开展,在1933年9月至10月达到高潮,在11月上旬基本完成。这次选举参加的选民数量达到苏区总人口80%以上,投票率当时超过很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研究乡级苏维埃如何开展工作,毛泽东在基层选举刚结束时便率中央政府检查团到兴国县长冈乡、上杭县才溪乡进行调查研究,以总结经验和指导全苏区的苏维埃工作。毛泽东写了两篇调查报告:《兴国长冈乡的苏维埃工作》《上杭才溪乡的苏维埃工作》。报告中有专门章节介绍“此次选举”。两篇报告在《斗争》上6期连载,并作为典型材料在“二苏大”上印发给全体代表。毛泽东认为,要加强村一级的最基层政权建设,形成一个周密的联系群众的政权网络,“这是苏维埃制度优胜于历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显的一个地方”。
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二苏大”在瑞金召开。毛泽东在工作报告中,从“自己的选举”“关于选民登记”“关于成分比例”等七方面,总结了中央苏区选举运动,称赞选举运动是工农群众“历史上的第一次”。4月,毛泽东在长冈乡和才溪乡调研基础上写了《乡苏怎样工作?》一文,指导苏维埃基层组织做好工作。中央苏区选举运动蓬勃开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尝试,是开展工农民主专政的具体实践,为设立人民当家作主新政权开辟了“自由的光明新天地”。
二、毛泽东《今年的选举》对创建人民民主制度的思考
《今年的选举》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分析选举运动面临的革命形势,第二部分阐述工农民主专政政权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分析开展选举运动的有利条件,第四部分阐述对开展选举运动的指导意见。通篇贯穿毛泽东对组织选举的有益探索和创建人民民主制度的深入思考。
(一)选举是实现工农民主专政的武器和工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今年的选举》的核心要义是号召广大苏区军民投身选举运动,共同建设“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毛泽东认为,民主与专政是政权的一体两面,是对立统一的,没有离开民主的专政,也没有离开专政的民主。工农民主专政政权“有两方面的作用,这两方面都是与旧的政治阶级政府完全相反的”。一方面,它是“打击反革命的武器”。工农群众作为革命阶级,用苏维埃这个武器去对付一切反革命,对外用战争粉碎敌人的“围剿”,对内用法庭镇压地主资本家的反革命活动。只有这样,革命阶级才能成为统治阶级,革命政权才能成为统治政权。另一方面,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工具”,体现“真正自由平等”。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只有他们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才能选派代表掌握和管理政权;一切剥削者和反革命分子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权参与政权管理。
工农民主专政政权之所以是新型制度,主要是因为苏维埃民主制度表现出“最宽泛的民主主义”,建立了各级代表会议,使政权成为“密切接近于广大民众的机关”。苏维埃“给予一切革命民众以完全的集合结社言论出版与罢工的自由”“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毛泽东认为,这些都属于苏维埃的民主精神。为号召苏区军民建立强有力的工农民主专政,毛泽东特别强调:“要用选举的方法,把大批最觉悟最先进最积极的分子选进苏维埃去,而把旧人员中那些不中用的分子淘汰出来。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这次选举运动明确规定了工人和妇女代表比例。《苏维埃暂行选举法》规定,从市乡到中央,各级苏维埃与执行委员会中工人与农民的代表都有适当比例。这确保了工农联盟和工人的领导地位,使无产阶级在苏维埃政权中的领导骨干数量显著提高。才溪乡工人占代表总数的46.5%;兴国县工人占代表总数的42.4%。即使在西江县这个新建立的县,工人也占代表总数的30%。中央执行委员会要求,乡苏、市苏中“至少要使有占25%的劳动妇女当选”。这极大激发了劳动妇女的选举热情。《红色中华》报道,闽西有富农家儿媳妇因为没有选举权,就到政府要求离婚,不愿意当富农的老婆。总供给部草鞋厂做工的贫农刘长凤自诉,她不仅经济上得到自由,而且政治上得到选举权,“现在已经从黑暗地狱的世界走上了光明大道,在苏维埃的旗帜之下,得到了澈底的解放!”各地超额完成中央规定的妇女代表比例任务,上才溪乡妇女代表占60%,下才溪乡妇女代表占66%;兴国为30%以上。这反映出,广大劳动妇女开始参加政权管理工作。
毛泽东在《才溪乡调查》中说:“他们的组织工人与女子当选,都充分执行了中央政府的选举训令,成为苏区选举运动的模范。”同时,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中欣喜地指出:“妇女在革命战争中的伟大力量,在苏区是明显的表现出来了,……在苏维埃的组织上(乡苏中女代表的作用等),都表现她们的英雄姿态与伟大成绩。”
(二)选举工作力量来源于群众,必须完全依靠群众
紧密联系群众,选举工作才能发挥政权的作用。因此,毛泽东要求,“必须在选举前三个星期内作最广泛的宣传”,让工农群众理解选举运动的意义。一是宣传苏维埃政权民主的意义。工农劳苦群众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拥有了民主权利。二是宣传群众参与选举运动的意义。宣传粉碎第五次“围剿”、反对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与选举的关系,宣传革命形势和群众参与政权建设的重要作用,吸引最广大的工农劳苦群众参加选举运动。由于积极开展宣传,选举运动深入人心。
各地以乡为单位,组织3至7人的宣传队,开展化装演出、表演红色戏曲、上选举课、开晚会等宣传动员活动。中央苏区党报党刊浓墨重彩地宣传报道。一是发布中央政府选举工作的法规、计划和总结,刊发重要领导人的社论和理论文章。二是开设“苏维埃建设”“准备第二次全苏大会的工作计划”等专栏。刊发评论文章,反对在选民划分中侵犯中农权利;刊登读者对选举法的询问,由中央内务部进行解释;刊登方法介绍,普及如何开好选举会的技巧等。三是刊登醒目的通栏标语。比如“热烈进行市乡选举运动争取选举运动的全部胜利”“领导和组织广大的劳动妇女参加选举运动”等,鼓舞人心,振奋士气。四是报道各地选举运动的火热场景,宣传先进典型,批评推诿塞责等官僚主义行为。据统计,从1933年6月至1934年2月,《红色中华》报涉及选举运动的新闻和文章达190多篇,“二苏大”期间出版了7期特刊,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毛泽东在《才溪乡调查》中指出,宣传队到各村宣传,白天讲演,夜间演戏。“今年的选举宣传,比去年普及得多,大多数人都了解选举的意义。”比如去年十六岁以下的吵为什么没有选举权?今年他们了解是年龄的原因,不吵了。对此,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中总结道:“讲过去阶级未分清楚,现分清了。还讲了为打破‘围剿’,为检阅工作使之更进步,故要选举。”
(三)要实现选举的制度化、法律化与程序化
毛泽东认为,建设一个人民有权参与国家管理事务、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民主制度,必须建立相应的运作机制。选举的制度化、法律化与程序化是“民众对于行使管理国家机关的权利的基本步骤”,是保证“苏维埃政权巩固的基础”。要使选举制度合理运作,就必须将民主落实到选举的每个环节。对此,毛泽东在《今年的选举》中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一是做好苏维埃的基本选举——城乡选举。城乡代表会是最接近群众的苏维埃基层组织,上级一切法令政策和工作,均须城乡苏维埃去执行落实。因此,“城乡苏维埃的选举,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选举”。毛泽东逐级阐述全苏、省苏、县苏、区苏、乡苏各级大会间的关联,指出城乡苏维埃选举的重要性。他以会场边建设的红军烈士纪念塔为例,指出:“我们要建立一个坚固的塔,就要从打下坚固的塔脚做起,我们要建立坚固的苏维埃,也要打下坚固的苏维埃脚,这就是城乡代表苏维埃了。”
二是进行选民登记,严格划分选民与非选民。毛泽东要求:“要使到会的选民都是真正的工人农民及其他应得选举权的人,而没有一个已经剥夺选举权的被他混进来,没有一个应该剥夺选举权的被他假冒工人农民偷取了选举权去。”各级选举委员会严格登记选民,选举前5天公布名单,有选举权的写红纸上,无选举权的写在白纸上。这种划分办法取代了过去的群众大会,毛泽东称其为“苏维埃宪法与选举法最重要的一条”,说想要“建立坚固的苏维埃,就要从不使一个地主富农资本家偷取选举权做起”。毛泽东继续以红军烈士纪念塔为例,指出基脚是石头垒筑的,所以坚固,如果掺杂了一些污泥粪土进去,那么就不坚固了。
三是缩小选举单位,吸引广大选民参与。毛泽东指出,以往选举以乡为单位,导致选民难以集中,因此,《苏维埃暂行选举法》规定,将选举单位改小,以村子或屋子及企业为单位,工人单独开会选举,农民以小村子为单位选举,城市中贫民群众则划分街道选举。这样,选民参加选举就更加便利,发表意见的机会也更多。各级苏维埃能及时听到和解决群众意见,选民积极性明显提高。据统计,到会选民占群众总人数平均在80%以上。有选民高兴地说:“今天是我们出头的日子。”
四是向选民做工作报告,让群众检验政府工作。毛泽东指出:“实行向群众作报告,能使政府的工作在群众中得到检验的机会,能使选民的选举热忱到更高程度。”这方面,临时中央政府做出了表率。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一周年和两周年之际,《红色中华》刊发了由毛泽东署名的《向全体选民工作报告书》。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向选民发布政府工作报告书。1933年下半年开始,各级苏维埃在选举大会上做工作报告,引导选民批评政府存在哪些不足。由于保证选民的知情权、参政权和批评权,群众参政热情显著提高。对此,毛泽东指出:很多群众在各个候选人名下标注意见,“注‘好’‘不好’等字的多,注‘同意’或‘消极’的也有。有一人名下注着‘官僚’两个字”。
五是明确候选名单,让选民充分酝酿。毛泽东指出:“好好的准备候选名单,是争取选举胜利的重要关键。”候选名单要注意阶级成分,不但要按照选举法使适当的工人农民当选,而且劳动妇女的比例要占25%;要注意政治表现,让积极分子当选;要注意工作能力,能力薄弱的不宜当选;犯有错误且没有改变的工作人员,一律不能当选。选民在选举之前做准备,这就杜绝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的官僚分子混进来,将有能力的积极分子列入候选名单。候选名单经过选民讨论才提到选举大会,充分体现了民主性。
六是召开选举大会,收集群众提案。毛泽东对选举大会工作做了详细安排。比如,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各级苏维埃要将工作报告准备好,提前半个月公布大会议事日程,让代表提意见;大会要动员选民尽可能到会,不能因不到法定人数就召开第二次会议;大会提出候选名单,让选民充分发表意见,对群众不赞成的要另提候选人,不能强迫通过;选举结束后要讨论群众提案,收集意见,作为新政府行政方针。由于实行了提案制度,各级苏维埃政府能及时倾听群众呼声,积极主动解决群众困难。这就充分保证了群众的利益诉求。
七是设立选举委员会,确保组织平稳有序。各级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前后的一切工作。毛泽东要求,要吸引广大群众代表加入选举委员会,“委员是由政府从各个群众团体的代表组织而成”,[8]不能单独由政府人员指导选举,这样可以避免暗藏的敌对分子操纵选举。
(四)各级苏维埃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各级苏维埃机关如何运作?对此,毛泽东持续关注。从长冈乡调查、才溪乡调查中对乡级苏维埃机关工作的调研,到“二苏大”报告对苏维埃民主制度的总结,再到《乡苏怎样工作?》单行本的刊印,反映的都是毛泽东在《今年的选举》发表后对创建人民民主制度的深入思考。
毛泽东认为,乡(市)级苏维埃是“苏维埃组织的基础,是使苏维埃密切接近于广大民众的机关”。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是各级权力机关。一方面,各级代表由选民选出,表达的是选民意愿;另一方面,各级代表将上级方针政策传达给群众,推动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这种在民主选举基础上产生的代表会议制,是苏维埃政权一项切实可行的民主制度。因此,“苏维埃依靠这一制度,同广大民众结合起来,他就使苏维埃成为最能发扬民主创造力的机关,使苏维埃成为最能动员民众以适应国内战争适应革命建设的机关,这也是历史上无论什么政府所做不到的”。
为保证各级苏维埃代表会议能有效发挥作用,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建立代表与居民的固定联系制度,便于吸取群众意见,使群众与苏维埃在组织上连成一片。二是建立代表主任制度,便于分配和指导各位代表的工作,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是组织各种委员会,如教育、粮食、水利、卫生、优待红军委员会等,吸引群众积极分子参加,使苏维埃工作构成网络,让群众直接参与苏维埃工作。四是乡级苏维埃每半年举行一次选举,使群众的新意见可以及时反馈到苏维埃。五是建立代表召回制度,确保选民有撤换代表的权利。对不能胜任的代表,可以经选民半数以上同意或者由代表会议予以罢免。让优秀分子及时进入苏维埃,替换那些不称职的代表或不良分子。
总之,在《今年的选举》中,毛泽东强调选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要发扬民主精神。这种全链条式的民主在新时代依然适用。在选举中,必须将民主精神贯彻于成立选举机构、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名额的分配、提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以及投票选举等具体过程,真正做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三、毛泽东《今年的选举》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价值
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对一百多年来党领导探索并不断丰富人民民主制度的经验总结。中央苏区时期,党领导的选举运动系首创,各级苏维埃缺乏经验,但本着密切联系群众、发扬人民民主的精神,党在创建人民民主制度的过程中做了许多有意义的工作。作为阐发和宣传“工农民主专政”的重要历史文献,《今年的选举》充分体现了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远见卓识和非凡能力,丰富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创建人民民主制度的基本认识和具体实践,对当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毛泽东指出:“我们扩大了红军,巩固了苏区,发展了苏区,领导了帮助了全国反帝反国民党反地主资本家的伟大革命斗争”,而这一系列革命的胜利依靠的是中国共产党正确的政治路线。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强调“党要执行领导政府的任务”。1928年7月,党的六大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指出:“苏维埃政权之正确的组织,是要以党的坚固的指导为条件的。”苏维埃政权是在党的领导下创建的,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如果没有党的正确领导,那么苏维埃政权就会偏离正确前进方向。
从具体实践看,中央苏区选举运动基本上是按照这一方针执行的,党的领导始终贯穿苏维埃民主政治建设。在“一苏大”召开前,毛泽东强调要严格按照党组织事先讨论通过的方案,确定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内容和议程,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选举活动。1933年8月31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在“关于选举运动的指示”中要求:“选举运动中必须注意加强苏维埃无产阶级的领导。”在“二苏大”上,毛泽东指出:苏维埃取得胜利依靠了党的正确政治路线。正因为在选举运动中发挥了模范带头和骨干作用,党员才将广大群众组织发动起来,让群众从千呼不应的散漫状态演变得热情激荡。可以说,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苏维埃民主政治建设,就没有选举运动。历史证明,党既是苏维埃政权的政治核心,也是苏区创建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前提条件。作为人民民主制度的设计者和创立者,中国共产党在选举运动的具体实践中确立了党对苏维埃代表大会的领导原则,并将其贯穿于人民民主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历史证明,正因为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制度才深深扎根于中华大地,日益发展完善,展现出蓬勃生机。因此,新时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有机统一,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始终保证党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力量源泉。毛泽东十分重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激发工农群众的选举热情。他指出,要“使群众把选举看得极重要,同时又有着充分的自信心来参加选举”。中央苏区在长达四五年的反“围剿”战争中发展壮大起来,如果缺少老百姓的支持,苏区不可能存在并发展。正如毛泽东在“二苏大”报告中指出的,苏维埃“力量的伟大,是历史上任何国家形式所不能比拟的。但他的力量完全依靠于民众,他不能够一刻离开民众。”这深刻阐述了苏维埃政权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也说明在选举运动中不能采取任何命令主义的强迫,而要耐心进行解释和说服教育,激发工农群众的主动性。
苏维埃广泛开展选举运动,认真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保障人民大众的民主权利,积极发挥基层政权组织群众参加革命生产和关心群众生活的两大职能,因此,广大农民群众拥护新生苏区革命政权,通过劳动生产支持革命战争,以实际行动保卫和巩固苏维埃政权。选举运动将群众的热情充分调动起来,为巩固苏区政权发挥了巨大作用,构成苏区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
习近平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当家作主原则贯穿苏维埃代表大会从制度设计到具体实践的方方面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广大劳苦大众能够充分享受民主权利,这是苏维埃政权的创举。人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力量源泉,在新时代,必须紧紧抓住全过程人民民主手段,充分发挥政治制度的根本作用,让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手中。
第三,群众监督批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毛泽东指出,苏维埃政权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和批评”。如何保证“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和缺点之权”?毛泽东强调,这需要建立相应的具体制度。首先应加强苏维埃工农检察委员会的职权,实行行政监察。毛泽东指出:“工农检察委员会,应该吸引广大民众对于存在苏维埃机关中的不良分子,开展广大的批评、斗争。直至用苏维埃法律严厉地制裁他们,保证苏维埃与民众之间良好的联系”。其次,应开展检举运动,保障检举人的权益。通过广大民众自下而上检举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以纯洁革命队伍。检举不但是苏区广大民众的一项民主权利,而且构成苏维埃国家的民主管理制度。“苏维埃工作人员中如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些人员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决不姑息。”毛泽东认为,允许广大民众对苏维埃政府的监督与批评,这“只有苏维埃制度下才可能存在”。
在《今年的选举》中,毛泽东不仅认为群众广泛参与民主选举是强有力的苏维埃政府的建设基础,还指出人民群众享有监督政府代表人员的撤回权。对此,毛泽东在与黄炎培的“窑洞对”中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习近平强调:“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而要多听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要将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群众监督制度化。这是我们党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第一个答案的重要经验,也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辟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的重要环节。